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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公示《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

2021-12-27 22:58 作者:杨文杰 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柳绿

署名: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标注国籍

  为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规范明确规定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须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此外,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写的是“外籍演员”,而不是“外国演员”——以前标注国籍的往往只有外国演员,这意味着规范实施后,那些已经加入外籍的中国演员也必须标注。

  此外新规要求:对于非电视剧权利人署名的,不应将其在“出品单位”或“制作单位”处署名,杜绝出现挂名、顶替署名以及遗漏署名情形的发生。至于个人署名则规定,未直接参与艺术创作的辅助工作人员不在片尾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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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署名,电视剧,规范,要求,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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