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韩国被强征劳工遗属对日企索赔诉讼二审胜诉

2024-06-21 09:12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首尔6月20日电(记者陆睿 孙一然)韩国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就二战时期被日本强征的一名韩国劳工的遗属对日企索赔诉讼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结果,判决被告日企赔偿原告1亿韩元(约合52.4万元人民币)。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劳工朴某的遗属于2019年4月针对日本企业熊谷组提起索赔诉讼。一审法院认为,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012年首次认定二战期间被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拥有对涉事日企的个人索赔请求权,而朴某遗属提起诉讼时效已过,故对索赔请求未予支持。二审法院认为,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是韩国大法院通过全院庭审判决的2018年,因此“时效已过”并不成立,故而推翻一审判决。

日本1910年至1945年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强征大批劳工到日本做苦力。长期以来,韩国受害劳工及遗属多次提起诉讼向日方索赔,但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一直以《韩日请求权协定》“已解决”索赔问题为由拒绝赔偿。

韩国大法院2018年通过全院庭审判决,明确韩国和日本1965年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并不妨碍二战时期被强征的韩国劳工行使个人索赔请求权。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