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不被“困”在工作时长里?

2022-11-14 09:30 作者:陈华 唐姝 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吴静

计件制,时薪制,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不被“困”在工作时长里?

专家建议,应针对新业态用工设计出相应的工时规范制度和劳动定额标准

阅读提示

根据平台企业的薪酬设计规则,无论是快递员、外卖员的计件制,网络主播的时薪制,还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不超时工作。受访专家建议,应探索建立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时规范,防止过度劳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

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再次进入超长“待机”状态,他们的相关劳动权益问题也备受关注。

根据平台企业的薪酬设计规则,无论是快递员、外卖员的计件制,网络主播的时薪制,还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不超时工作。

当现有的工时制度和劳动定额标准,受到新业态用工方式的冲击,从业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工人日报》记者对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超长“待机”,少有休息

“没回信就是在直播。”广州带货主播罗阳(化名)在自己的微信名上这样备注。2020年正式入行后,播音主持专业出身的罗阳开始奔波在不同的电商平台、商家之间。“这场直播结束了,得立马赶下一场直播,不是在直播,就是在去直播的路上。”他给记者发来的直播安排上显示,几乎每天都有2~3场直播。

通常,晚饭后、睡觉前是直播观看人数最多的时段,因此,晚上12点是罗阳正常的下班时间,有时也会凌晨2点才下播。赶上“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每天要连播3场,每场直播3~4个小时。

直播时要始终保持情绪饱满的状态,下班后的罗阳感觉整个人“被掏空了”,一句话也不想再多说。

和罗阳一样,合肥网约车司机陈广(化名)每天收车后也身心俱疲。从早上6点出车一直到晚上八九点收车,他的一天几乎都在车里度过。入行半年多,他很少休息。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此前发布的《2021年中国一线城市出行平台调研报告》显示,大部分网约车司机都在高负荷运转,日均工作时间为11.05小时,其中,49.21%的网约车司机每日出车8~12小时,27.38%的司机每日工作12~16小时,74.76%的司机一周出车 7 天。

尽管各平台有防止司机疲劳驾驶的强制措施,然而,对大部分司机来说,每4小时强制休息的20 分钟无法真的休息,只能在路上空跑,有的司机甚至会换个平台继续接单。

收入灵活,依赖时长

罗阳没有与直播机构签约,工作相对自主灵活,同时也意味着无底薪、赚时薪,时薪100元~200元不等。即使成交额很高,主播也很少能拿到额外的提成,只能通过拉长时间增加收益。

记者采访发现,不同的新业态行业虽用工模式不同,但多数从业者收入以计件为主。

记者以应聘外卖骑手为由咨询了一家位于合肥市蜀山区的配送站点,负责人表示,基础单价每单5元,入职满3个月,每月出勤28天且跑够1000单,可拿到6.8元/单的最高单价。

在该站点业绩靠前的专送骑手小刘月入近万元,与之对应的是每天上线十几个小时,最多的一个月,他跑了近1800单。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更多的时候,他们“想停也不能停下来”。

前述《报告》指出,有司机表示:“如果不出车分会掉,分掉了就会影响接单,因而需要每天都跑。”这种现象也得到了陈广的印证:每天要保证上线至少10小时,活跃值越高,派的单就越多越好,“感觉被在线时长‘困’住了”。

“如果不多跑,可能连租车费都挣不回来。”陈广每天租车费用125元,每单抽成比例18%~30%不等,到手后所剩无多。“单价太低,一口价的单只能挣个起步费。”为此,他注册了多个平台,哪个价格合适就跑哪个。

而对罗阳来说,一旦停下来,可能就意味着被行业抛下。

“一个同行休息了10天,回来后发现,之前合作的品牌已经找到了新主播。”罗阳感觉到直播行业越来越“卷”,不断有新人涌入,时薪也在“缩水”。

针对性探索工时规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肖竹表示,新业态用工形式灵活多样,部分从业人员与平台或相关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更多属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以及“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的情形,这两类用工方式目前尚未建立明确的工时保护规则,整体处于失范状态。

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敏指出,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介于两者之间的“不完全劳动关系”。他建议,相关立法要针对“不完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相关劳动基准等进行明确。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有别于传统的“企业+雇员”模式,劳动者通过平台自主接单承接工作任务并获得报酬,劳动用工任务化、计件制更具有普遍性,对传统工时和劳动定额的制度逻辑产生了强大冲击,需针对数字时代和新业态用工,设计具有适应性的工时规范制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则认为,考虑到从业者多平台就业的特性,应探索基于经济从属性的任务计量型劳动基准,在从业者灵活就业总时长无法直接控制的前提下,大型平台可以通过任务连续性和总量的控制来限制劳动机会,防止过度劳动。当从业者达到任务计量基准时,平台应停止派单,否则要承担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责任。

如何根据新业态不同行业、职业的特点,建立针对性的工时规范?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提高劳动者单位时间的报酬收入,以符合劳动者基本工作收入预期目标,减少收入水平对工作时间的过分依赖。对于网络主播等单一工作场所的单一工作形式的工时规制,则应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的角度保护其休息权,对其最长工作时间建立强制性规范规则。”肖竹说。(记者 陈华 唐姝)

关键词:时长,新主播,劳动者,形态,基准时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