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台办发言人就惩戒“台独”顽固分子关联企业答记者问

2023-07-14 09:54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2022年8月,大陆方面决定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台湾民主基金会”“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采取惩戒措施,禁止大陆组织、企业、个人与为上述基金会捐款的宣德能源、凌网科技、天亮医疗、天眼卫星科技等企业进行任何交易、合作,禁止有关企业负责人入境。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3日就目前对4家企业有无新的处理态度答记者问。

陈斌华说,大陆方面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和企业采取惩戒措施,受到两岸各界高度关注和台商台企的广泛支持。近一年来,天亮医疗多次提供相关材料,对涉事情况作了解释,表明系企业内部管理失察。其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表示,“台独”会引发战争,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有利于两岸经贸合作,本人及企业支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将与“台独”相关组织、机构划清界线。

陈斌华说,鉴于天亮医疗能深刻认识错误,在两岸关系上表达正确立场,有关部门决定,即日起不再对天亮医疗采取禁止大陆组织、企业、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和禁止负责人入境等措施。

陈斌华表示,我们坚决反对“台独”顽固分子的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目前对其他3家企业的惩戒措施保持不变。

关键词:台独,答记者问,关联企业,国台办,惩戒措施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