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

2025-01-03 09:22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商务部2日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拟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调整。本次目录调整,拟新增1项技术条目、修改1项技术条目、删除3项技术条目,为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根据通知,现就目录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调整具体内容以及提出意见途径可登陆商务部官网查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关键词: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征求意见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