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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施行一年间——守护好碧海银滩

2025-01-02 09:30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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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一年来,我国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强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筑牢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一年来,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我国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局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程加快。

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海洋生态修复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介绍,自然资源部指导沿海地方实施的“十四五”时期8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累计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96亿元,完成整治修复海岸线约400公里、滨海湿地约3.1万公顷,提升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科技支撑标准先行,不断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卢丽华说,2024年,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推动出台《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发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推动发布第二批6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创新适用技术。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王磊表示,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有序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我国已初步形成从山顶到海洋的有规划引领、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支持、有基础支撑的海洋生态修复格局。

夯实保护基础,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及海洋生态极脆弱区。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了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滨海盐沼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以及重要河口、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等重要海洋区域。

自然资源部门将“自然岸线保有率”作为海洋类唯一约束性指标纳入沿海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的约束与指导作用。沿海省份将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按年度分解到地市,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进一步深化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要求。实施海岸线动态监测,自然岸线保护制度逐步健全。

加强协同治理,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

2024年1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红树林、珊瑚礁、盐沼、海岛等典型生态系统和自然岸线保护修复,取得显著综合效益。

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推动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在深圳成立,成为共谋红树林保护与合理利用、共促红树林交流与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组织沿海相关省份加快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截至2024年底,新营造红树林约88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约8200公顷,我国红树林面积比本世纪初增长近38%,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

加强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024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珊瑚礁保护修复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0条举措,进一步完善珊瑚礁保护修复相关管理制度。

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卢丽华介绍,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促进陆域、流域、河口、湾区的联动治理。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整治等,强化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等保护修复,不断提升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统筹推进建设安全、生态、健康、韧性、活力的“蓝色海湾”“和美海岛”“美丽岸滩”,逐步拓展优质亲海空间,促进人海和谐。

王磊介绍,通过实施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一系列努力,我国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海洋碳汇能力不断提升,筑牢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研究制订“十五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

关键词:海洋环境质量,盐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红线面积,银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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