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如何更好便利扫码消费?

2024-05-23 09:25 作者:张千千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在此基础上,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的持续推进,能够有效整合纷繁复杂的码牌,允许消费者使用多种不同的支付App,扫同样的码牌进行支付,提升便利性。2019年底,网联在宁波落地首笔互联互通交易,并于2020年1月在杭州完成首笔银行与机构间央行标准化条码互联互通验证。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题: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如何更好便利扫码消费?

新华社记者张千千

京东支付日前宣布,消费者可以用京东金融App扫微信收款码进行支付消费。拥有庞大活跃用户基础的两家平台合作,是我国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的又一新进展。

近年来,我国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持续推进,技术规范落地实施,简化支付流程,助力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如何进一步打破服务壁垒,扩大生态开放,便利百姓扫码消费?

纵观我国移动支付,普及率已达86%,居全球第一,在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金融普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的持续推进,能够有效整合纷繁复杂的码牌,允许消费者使用多种不同的支付App,扫同样的码牌进行支付,提升便利性。

“加快推进支付领域互联互通,既有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是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支付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保护消费者选择权、提升消费者体验,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2019年底,网联在宁波落地首笔互联互通交易,并于2020年1月在杭州完成首笔银行与机构间央行标准化条码互联互通验证。

自此,我国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目前,中国银联推出的云闪付App已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微信支付已与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在内的近30家银行、三大电信运营商旗下的钱包App等实现条码支付互联互通……

在跨境支付方面,支付宝、财付通推出“外包内用”支付方案,支持部分境外电子钱包在国内直接扫支付宝、微信码牌进行支付。

支付领域的互联互通,既需要制度规范、标准统一,也关乎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当前,相关技术规范已经出台,成为互联互通的制度保障。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在切实保障用户信息与资金安全前提下,规定了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的编码规则、报文要素、安全要求等内容。

着眼数据安全,在移动支付发展过程中,由于各机构条码一度不能通用,聚合支付应运而生。聚合支付服务商往往没有支付业务牌照,但实际上从事了一些支付业务,产生一定风险隐患。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王剑表示,持牌支付机构在交易规范、安全技术、数据保护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的推进,有助于风险信息的识别、共享和防范,提升了移动支付体系的安全性。

展望未来,董希淼认为,虽然近几年来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实现快速发展,但整体来看仍然滞后于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最高、用户群体最大的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并未真正实现互联互通,银行支付与非银行支付互联互通仍然存在障碍。

今年5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此前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条例强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有利于指导头部支付机构发挥好“头雁”作用,更加注重行业利益、社会利益与公众利益,带头维护公平竞争,推进互联互通,扩大生态开放。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从制度和技术角度出台更多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引导和保障;支付机构应提高认识,加强推进;各地应打破地方保护,破除支付壁垒,助力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支付互联互通。同时,还应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安全、便利的支付选择。

关键词:支付宝,条码,支付业务,微信,移动支付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