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民航局: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2025-06-26 14:04 “中国民航报”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蔡秀明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据悉,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让更多旅客了解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政策,积极引导旅客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广播、动态显示屏等形式,在安检通道、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或增加提示环节,多场景密集宣传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风险及管控政策。

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加强旅客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充电宝安全风险及政策,以便能够准确、有效地回应旅客问询。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员工情景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