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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丨南航对“第三方购票渠道违规赚差价”乱象进行整治

2025-03-16 15:17 作者:田建川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广州3月15日电(记者 田建川)中国南方航空14日发布公告,对旅客投诉反映的“第三方购票渠道违规赚差价”乱象进行整治,特别是针对违规篡改机票价格、违规办理机票退改、违规加收服务费等三类行为,南航将采取“先行垫付旅客差价损失”的措施保障旅客权益,并对涉事单位追责。

南航表示,从近年来旅客投诉反馈的案例看,第三方购票渠道违规赚差价乱象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差价甚至比航司官网价格高出200%以上,严重损害了旅客购票权益。

“此次发布公告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第三方购票渠道的监督,维护旅客合法权益,营造民航清朗购票环境。”中国南方航空销售部总经理戴异平说。

2016年中国民航局下发的《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

2018年中国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也提出,“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

南航介绍,“第三方购票渠道违规赚差价”现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平台机票价格与行程单价格不一致。如旅客A通过某平台购买了南宁-上海的机票,旅客实际支付的机票价格为1115元,旅客通过“南方航空APP”查看机票订单后发现机票价格为660元(含税),旅客支付的机票价格比南航官网价格高出60%。

二是未按航司客票规则收取退改费用。如旅客B在某平台微信小程序上购买了广州-迪拜的机票,票面价为3490元(不含税),因个人原因退票,该平台收取旅客2800元退票手续费。旅客向南航客服投诉高额手续费,经核实,退票手续费按规定应为1000元,该平台收取的退改手续费比规定高出180%。南航根据合作协议对该平台进行了处理。

三是对免费特殊服务加收费用。如旅客C通过某搜索引擎,在某订票平台购买了三亚-沈阳-齐齐哈尔的机票,并申请轮椅服务。该订单由某机票代理接单,并向旅客收取1470元,包含票价870元、轮椅服务费600元,其中加收的轮椅服务费达票价的60%。随后旅客向南航客服咨询,得知轮椅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后,向某搜索引擎投诉,最终获得加收的有关退款。

南航介绍,旅客发现以上三类情形后,可通过“南方航空”APP、“中国南方航空”微信小程序或南航95539客服热线进行反馈。符合受理范围并经审核属实的反馈信息,属于有效反馈,涉及的差价损失将由南航先行垫付,并在旅客成行后(如涉及退票手续费多收场景,则无需成行)直接发放至实名认证乘机人本人的银行卡账户。

关键词:南航,乱象,购票,南方航空,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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