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外交部发言人就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香格里拉对话会发表涉南海问题演讲答记者问

2024-06-04 08:34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3日就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香格里拉对话会发表涉南海问题演讲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第21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发表主题演讲,阐述菲律宾领土范围的所谓法律依据,声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南海仲裁裁决均承认菲合法权利,是菲南海政策的基石。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发言人说,菲方有关表态罔顾历史和事实,宣扬其涉海错误立场,歪曲渲染海上事态。发言人阐明中方立场如下:

第一,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对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开始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方在本国管辖海域开展正常的巡航执法、生产作业等活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无可非议。

第二,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不包括中国南海诸岛。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中国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并不在上述条约规定的菲领土范围之内。菲律宾武力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通过所谓《群岛基线法案》等国内立法对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提出非法领土主张,严重侵犯中方主权和主权权利,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中方坚决反对。

第三,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菲律宾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单方面提起国际仲裁,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也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菲律宾将非法裁决废纸奉为圭臬,无助于中菲涉海争议的解决,更不会为其非法主张增加任何合法性。

第四,近期中菲南海问题升温的责任完全在菲方。菲律宾违背自身承诺和中菲共识,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出尔反尔、背信弃义;频繁在海上侵权挑衅、制造事端;伙同域外势力在南海拉帮结派、炫耀武力;四处散播污蔑抹黑中方的虚假信息,误导国际社会认知。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出于地缘政治私利,支持配合菲方的侵权行径,利用南海问题挑拨中国与地区国家关系,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当前菲律宾外交政策为谁服务,海上行动为谁卖命,明眼人看得很清楚,自欺欺人不会让菲方取信于国际社会。地区国家应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将南海和平稳定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五,当前,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各国依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不存在任何问题。中方愿继续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一道,管控海上分歧,深化涉海合作,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第六,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自身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同时始终坚持同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妥处涉海矛盾分歧。我们敦促菲方重信守诺,恪守国际条约确定的领土范围,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立即停止海上侵权挑衅,尽快回到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海上矛盾分歧的正确轨道上来。

关键词:主权权利,中方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外交部发言人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