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法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

2023-06-12 16:38 作者:申佳平 人民网 责任编辑:吴静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从2023年6月30日起,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到期,为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依法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延续、变更、重新申领等换证工作。

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平、公正开展许可证换证工作,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时限等要求,提高换证工作效率。

同时,将秉持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理念,简化申请材料,明确审核重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统筹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案件查处结果与许可证换证工作,根据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差异化处理,提升许可证动态管理效能。根据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换证申请,严格区分许可证延续、变更、重新申领3类情形分类办理。

关键词:生产企业,换证,国家烟草专卖局,生产经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