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从七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

2023-12-27 09:17 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郁琼源、于文静)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报告建议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动良种选育创新攻关,培育壮大优势种子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执法,落实种业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种业法治体系等七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

报告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目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种业发展,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长期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数量达到53.9万份,保存林草种质资源10.8万份;2016年至2022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快速增长,全国共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2.94万个(次),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2.83万个,审(认)定林木良种9000多个、草品种674个;2022年,我国农作物种子市场规模首次超过1300亿元,企业资产总规模达到3069亿元。

报告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种业总体上是安全的,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种质资源鉴定利用相对滞后,育种创新能力还需不断加强,种子企业小弱散问题较为突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仍需持续强化,种业支撑保障体系还需完善。

报告建议,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要科学统筹布局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加强种质资源鉴定和利用,强化种质资源共享。推动建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合理布局,国家、地方、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分工协作的创新体系。合理提高种子行业准入门槛,加快修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稳定基层种子种苗管理机构,加强基层种子种苗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育种创新用地保障,加快完善以种子法为核心的种业法治体系。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