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世卫称阿斯巴甜“可能致癌”,甜味食品怎么吃才健康?

2023-07-20 16:31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世卫组织7月14日宣布,将人工甜味剂阿斯巴甜列为“可能致癌物”。

当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世卫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联合发布阿斯巴甜危害与风险评估报告称,基于阿斯巴甜具有人类致癌性的“有限证据”,将其归类为“可能致癌物”(IARC 2B类),并重申建议的日容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以内。

世卫组织两大机构的评估结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评估结果为我们每日的阿斯巴甜摄入量提供了标准。

据介绍,IARC根据致癌证据的高低把致癌物分为三大类:

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

此次阿斯巴甜虽被列为2B类致癌物,但两大机构的评估都认为阿斯巴甜对人类致癌的证据有限,在实验动物中发现的致癌证据也有限,与导致有关癌症的可能机理证据同样有限。同一等级致癌物的还包括泡菜、机动车尾气等。

致癌等级不等于致癌强度,IARC只是根据致癌证据的强弱划分致癌等级,其中酒精、黄曲霉毒素都被划定为1类致癌物,但两者的致癌强度与毒性却明显不同。

此外,致癌存在一个概率问题,含酒精饮料、槟榔果早已被列入1类致癌物,连我们最为常见的红肉也被列为2A类致癌物,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要根据膳食指南适量食用就没有问题。

从“糖”到“代糖”谈谈我们对健康的定义

大家都知道,过量摄入糖会增加肥胖、龋齿、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风险,对健康不利,所以减少糖的摄入已成为健康饮食的共识。但爱吃甜是人的天性,这是由人类基因决定的,吃甜可以为我们增添很多快乐,这也是在人们意识到过量摄入糖的危害后,低热量或0热量的代糖顺势出现并风靡全球的内在动力。

无糖饮料、无糖口香糖、冰淇淋、酸奶、糕点、饼干和维生素咀嚼片等食品中都可能含有阿斯巴甜等代糖。

大多数代糖既有甜味又提供很少能量或者几乎没有能量,看起来好像是控制体重的绝佳选择,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虽然JECFA等权威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甜味剂安全性没有问题,但这不意味着甜味剂可以任性吃。

早在今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一项有关非糖甜味剂的最新指南,建议大多数人应避免食用安赛蜜、阿斯巴甜、糖精、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等非糖甜味剂。建议也是在提醒人们不要过度依赖代糖。

从长期来看,用非糖甜味剂代替糖并不能帮助控制体重,长期大量使用还可能增加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以及致癌的风险。

根据JECFA的评估得出结论,人们可在每公斤体重0-40mg的每日允许摄入量限量范围内食用是安全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无糖甜味饮料尽量少喝,白开水才是最好的饮品。

酸甜苦辣咸中的甜味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我们提升幸福感的重要元素。当我们感到生活压力大或焦虑时,吃上一些甜味食品,中枢神经系统就会分泌让人快乐的多巴胺,让人感到放松、愉快。

糖与代糖本身都不是洪水猛兽,真正可怕的是长期摄入过量的糖和代糖,它们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调味剂,我们可以偶尔吃点甜食、喝点甜饮料,把糖和代糖当作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愉悦体验,既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又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只要不把他们当成每日生活中的必备食物即可。

除了糖与代糖,青椒、洋葱、生菜、胡萝卜等蔬菜以及大部分水果中都有甜味,都是带给我们甜味感受的天然好食材,需要指出的是,香蕉、苹果、桃等水果含糖量高,但只要根据营养指南建议平均每天食用半斤水果,还是会给身体带来益处。

减肥不一定要过度依赖代糖,也不必刻意追求0糖0卡,做到吃动平衡、适量运动,合理膳食、食物多样,保持愉快心情,这些才是健康生活的必需。

作者: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博士后 北京物资学院副教授 北京食品学会老年食品与健康专委会主任委员 王国义


关键词:阿斯巴甜,可能致癌,致癌性,世卫组织,IARC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