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严打之下,还有一些网站依然在为虚拟货币营销宣传
2021-11-05 作者:董雪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上海11月4日电 题:严打之下,还有一些网站依然在为虚拟货币营销宣传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董雪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已经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营销宣传等的,依法追究责任。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网站依旧在为虚拟货币营销鼓吹。

这类网站不仅假借“区块链”“元宇宙”等名义炒作虚拟货币行情,还发布文章教程、组织活动、直播路演,为各类境外虚拟货币营销引流。

严打之下宣传虚拟货币依旧活跃

“从2017年高压严打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以来,我国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平台被清理取缔,但还活跃着很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站和自媒体。”上海市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航运研究室主任刘斌等表示。

除在首页发布区块链产业进展外,这类网站上其余主动策划及转载的内容有不少与推荐虚拟货币有关:

——“项目”,汇集全球各类虚拟货币项目信息。有的用“游戏”入门教程合集等方式罗列各类虚拟货币项目,有的直接发布虚拟货币跨境买卖教程,“手把手”教网友炒币;

——“活动”,为虚拟货币项目的交流活动发布预告,提供线上报名窗口;

——“直播”,尤其是App版本的“直播”定期为各类虚拟货币项目举办路演,项目负责人线上宣讲;

——“名家专栏”,为“币圈大佬”聚集地,公开发表虚拟货币炒作文章。

收钱发稿,发布虚拟货币相关营销信息

据记者了解,一些虚拟货币相关网站收钱发稿,花钱就可以让虚拟货币相关的营销信息出现在相关平台上,且不标注“广告”“推广”,价格根据平台不同有所差别,便宜的几十元,贵的上万元。

首页展示9000元、非首页展示3000元,这是一个活跃的虚拟货币相关网站工作人员给记者的发稿报价,而且“价格会随行情变动,下单前请提前确认价格”。

XX“是一个完全由社区拥有去中心化虚拟空间元宇宙+nft项目,区块链数字资产确权,通过双链审核币安+火币合约地址:0xFf……”这是发稿中介向记者展示的付费推广样文,花费数百元就可以在多个平台发布。

此外,记者发现,有的网站背后有币圈资本,与虚拟货币平台有更深层次的利益关系。

今年9月,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互联网平台只要有推荐虚拟货币的行为,就可以确定是违规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说。

加大全链条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还有很多网站铤而走险,主要由于打擦边球的形式多样,而监管资源有限,违规成本低。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

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毛玲玲表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全链条活动都进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除加大力度整顿网站为虚拟货币营销宣传外,一些受访人士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平台都在境外,给根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带来挑战,因此进一步阻断境外虚拟货币在境内落地的渠道非常重要,包括相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平台账号。

关键词:虚拟货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治理,严打,营销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