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修订后的“科普法”,能带来哪些变化?

2024-12-27 09:44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静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这部从2002年公布施行的法律,时隔22年迎来首次修订,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

这将对我国科普事业产生怎样的影响?新修订后的“科普法”又有哪些亮点?如何让真科学战胜伪科学?一起来看↓

新修订后的“科普法”有什么改变?

数据显示,我国现代科技馆体系服务线下公众突破10亿人次,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3年的1.98%提升至2023年的14.14%。

此次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增加了“科普活动”一章,从支持科普创作、发展科普产业,加强重点领域科普,加强科普信息审核监测和科普工作评估等方面,支持促进科普活动。

另外,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还新增了“科普人员”专章,这一章节对科普人才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普人员激励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围绕科学技术人员和教师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

新变化瞄准当下什么样的现实需求?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 王挺:这次修法时隔22年之久,是我们国家在进入了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实施的科普法全面修订,这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普工作高度的重视,也对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的修法当中,我们新增加了科普人员和科普活动这两章,实际上是从法律上对于科普的内容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从科普活动上来讲,对于活动的组织方式、活动的评价、监测评估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科普人员的培养、人员的责任义务以及激励机制都做了新的法律规范。

如何从源头上治理伪科普?

事实上,除了利用AI技术编造新闻事件、伪造公众人物音频视频之外,网络上还有不少打着“科普”旗号散播伪科学和谣言的音频视频。

那么,如何从源头上治理伪科普?对此,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如果发现利用AI合成的声频和视频传递的虚假消息,并不是仅仅把视频删掉就结束了,应当是对发布者采取包括信用管理在内的强制措施,包括他的账号的盈利权限,包括账号一些相关的特殊权限。

而针对互联网上一些健康科普的乱象,近日,国家卫健委专门在官网开设了“健康科普辟谣平台”,定期辟谣。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 米锋:重点针对一些明显违背科学常识、夸大其词、移花接木的信息,定期辟谣。公众如果发现了健康谣言,或者遇到一些无法辨别真伪的健康科普信息,可以注册登录上述平台,提供相关信息的线索,比如信息涉及的主题、所在的平台、链接的地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我们将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并反馈。

如何提升老年人群体

获取、识别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王挺:这次新修订的“科普法”里提到了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开放大学等一些主体,可以通过它们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可信的、易懂的科普资源。这当中也需要我们更多关注老年人,比如他们在健康素养、信息素养方面的需求。老年人能否用手机辨别虚假信息,也需要家庭成员引导老年人在国家的科普平台了解信息。

关键词:科普,科普资源,科普工作,科普活动,科普法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