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1500万特种作业人员:你的这些烦心事,应急管理部出新招了!
2021-09-14 作者:刘夏村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据应急管理部统计,我国现有约1500万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近年来每年约有200万人新取证进入特种作业岗位。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题: @1500万特种作业人员:你的这些烦心事,应急管理部出新招了!

新华社记者刘夏村

电焊、电工、空调安装……身为特种作业人员,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烦恼:上岗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却不知道怎么考?证书到期或丢失,为换证、补证跨省奔波、耽误工夫……

现在,这些烦心事都有望解决了——应急管理部近期聚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取证等存在的不方便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大对无证作业、持假证作业的打击力度。

上岗证书怎么考?

据应急管理部统计,我国现有约1500万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近年来每年约有200万人新取证进入特种作业岗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具体而言,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10个类别54个操作项目。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工人不清楚如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有的甚至因轻信“包考包过”的虚假广告而被骗。

对此,应急管理部今年整合了相关培训、考试信息,今后,特种作业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的“机构查询”界面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一站式查询、就近参加,再也不用担心上当受骗。

换证、复审等实现“跨省通办”

目前,我国大批特种作业从业者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很多是异地就业,流动性较大。

换证、复审、补证不方便,是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大烦心事。

究其原因,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到期须换证,且每3年要复审一次,而此前往往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或原发证单位所在地参加培训、考试、复审、换证,让很多人为此两地奔波、大费周折。特种作业操作证此前只有实体版,倘若不小心丢失,只能重新补办。

近期,应急管理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实现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跨省通办”:

——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可以向任意从业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考核申请,进行取证、复审和换证。

——所有自2019年印发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新取证(含经复审换发新证)人员,可由“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下载电子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随时随地免费领取,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无证上岗害己害人,切莫以身试法

在过往一些生产安全事故中,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最终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对此,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例如近期,山东省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矿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名维修工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系伪造证件。潍坊市应急管理局随即立案调查,并依法将这名维修工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移送至属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依法持证上岗是法律规定的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切莫心存侥幸!”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cx.mem.gov.cn)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进行真伪核验,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

关键词:特种作业操作证,热切割,管理部,考试,跨省通办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