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9-23 17:21: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汕头市龙湖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斯龙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刘斯龙在日常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均固定驾驶该局机关的一辆公务用车,并停放在其住宅小区停车场。2018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刘斯龙还驾驶该车搭载家人往返于汕头市和老家揭阳普宁市。2019年1月,刘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佛山市南海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徐剑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徐剑群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2.5万元。2019年5月,徐剑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茂名化州市下郭街道潦口小学校长姚亚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姚亚卓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务接待费6587元用于家人或与朋友吃喝消费。2018年12月,姚亚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进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汉明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汉明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等4名村“两委”干部,违规决策发放并领取津补贴共计18.3万元,李汉明、黄爱英、罗文武、郭裕禄分别领取6.5万元、5.5万元、4.9万元、1.4万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李汉明等4人还以发放保洁员工资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1.08万元,用于村“两委”干部聚餐,剩余费用4人私分。除郭裕禄外,其余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李汉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爱英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罗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裕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
相关阅读:
- [ 09-23]水利部印发对7名领导干部问责情况通报
- [ 09-18]勾兑假酒被判无期!湖北通报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例
- [ 09-12]黑龙江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 09-12]河南三门峡通报“矿区山体喷绿”:绝不姑息迁就
- [ 09-12]四川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