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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贷款中介!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2024-12-25 10:40 作者:李延霞、张千千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月24日发布风险提示称,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风险提示称,此类“债务重组”贷款中介活动主要有以下两种套路:

一、借新还旧。不法贷款中介以“债务优化”“帮助解决债务问题”等名义,为贷款偿还压力较大或已逾期的消费者推荐“无抵押信用贷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促成贷款机构发放相关贷款,用于“置换”消费者原有贷款。贷款中介根据消费者征信情况收取高额手续费。

二、提供高息垫资,收取“砍头息”。不法贷款中介以帮助消费者“养好征信”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向其申请垫资,再帮消费者申请贷款偿还垫资。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首先收取一笔不菲的垫资费,促成贷款后再按放款额一定比例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风险提示称,参与上述“债务重组”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以下风险:

一、高额息费导致的还款压力。不法中介为牟取利益,在诱导消费者“以贷还贷”或者使用其提供的过桥资金时往往从中收取服务费、手续费、垫资过桥利息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债务重组”后的综合资金成本远远高于正常银行贷款的息费水平,尤其是通过中介垫资再贷款偿还垫资的方式,不仅要承担垫资费,还要承担高额的服务费。消费者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借新还旧、高息过桥垫资等方式,不但不能真正缓解债务压力,还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陷入更大还款压力的困境。

二、信息安全权被侵害。消费者在选择不法中介帮助贷款或提供垫资时,需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重要信息提供给对方。部分中介因管理不善或者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出售,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三、违约违法风险。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所谓“债务重组”的两种方式均涉及“倒贷”,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将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如果配合不法中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贷款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债务重组”可能带来的风险,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确有融资需求的,请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咨询,依据贷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护自身权益。

一、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和诱导。充分认识违规“倒贷”的风险和危害,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和误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重组”“债务优化”“免抵押担保”等贷款中介信息,避免陷入相关陷阱。

二、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不法贷款中介并非依法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持牌金融机构,其从事的中介活动主要是了解贷款需求、编制材料、申请贷款的居间行为,并非贷款合同当事方。建议消费者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积极申请无还本续贷,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对有关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热线等进行咨询核实。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买卖,以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李延霞、张千千)

关键词:债务重组,风险提示,金融监管,综合资金成本,金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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