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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强化反保险欺诈工作

2024-04-12 09:08 作者:屈信明 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记者屈信明)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机构定期开展欺诈风险管理体系评价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强化核保端和理赔端风险信息核验要求,要提升理赔质效,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屈信明)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反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违法犯罪势头有效遏制,行业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反欺诈意识明显增强。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进行指导。保险机构定期开展欺诈风险管理体系评价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强化核保端和理赔端风险信息核验要求,要提升理赔质效,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关键词:办法,保险欺诈,反欺诈,金融监管,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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