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百姓财经话丨关于增额终身寿险,这些销售误导行为要注意
2022-09-28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所谓增额终身寿险,是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将保额设计为每年增长一定比例的终身寿险。记者了解到,当前有的保险营销员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误导宣传,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一)保额增长率并非投资收益率

“增额终身寿险复利3.5%”是一些销售宣传中经常出现的话语,有的消费者因轻信而上当受骗。

中国精算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宣传语中的“3.5%”并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保额增长率。终身寿险的保额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受益人可以领取到的保险金额。在保险费等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每年保额递增的终身寿险,其首年保额较低,且远低于每年保额不变的终身寿险。保额增长和投资收益概念差别大,消费者要提高识别能力。

(二)终身寿险主要功能是保险保障

一些保险营销员在推销增额终身寿险时,经常将其冠以“理财首选”之名,诱导消费者购买。

记者了解到,增额终身寿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养老、储蓄功能较少。如果保险消费者想要购买保险产品来满足养老、储蓄需求,应当选择功能较为匹配的产品。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一些保险营销员在销售宣传中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类比理财产品,忽略其保障功能,并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容易引发理赔争议或退保纠纷。

(三)增额终身寿险并非“稳赚不赔”

一些保险营销员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时,向投保人口头承诺“稳赚不赔”,给消费者理赔埋下隐患。

中国精算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增额终身寿险并非“稳赚不赔”。据不完全统计,若在投保后第1年退保,将会损失10%至60%的保费;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率约在2%至2.5%之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要盲目跟风,要认真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险金赔偿条件等,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产品。

针对增额终身寿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及时研判形势,对存在隐患的机构采取叫停产品、约谈机构负责人、行业通报等举措,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记者谭谟晓)

关键词:终身寿险,理财产品,误导行为,保险营销员,保额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