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中国检方累计起诉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逾1.1万件、1.5万余人
2022-04-01 作者:张素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张素)截至今年2月,中国检方共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7047件9377人,不捕1584件2528人;起诉11340件15666人,不诉1437件2393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发布上述数据和第十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在“为躲避疫情偷渡入境引发全城封控的杨某甲、杨某乙偷越国境、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中,杨氏姐妹为躲避境外疫情,偷渡入境,隐瞒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事实,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所在城市全城封控。

2021年1月5日,检方以杨某甲、杨某乙涉嫌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起诉到瑞丽市人民法院。12月19日,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下同);杨某乙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满后驱逐出境。

而在“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被告单位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甲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中,经营进口冷冻肉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公司和储存进口冷冻肉类产品的仓库,违反防疫规定要求,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进行冷链肉制品的入库、出库操作,冷冻肉外包装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

2021年3月5日,检方对某某公司、李某甲、李某乙、陈某某、李某丙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4日,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等人七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判处某某公司罚金五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称,将指导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进一步引导民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完)

关键词:检方,新冠,肺炎,案件,疫情防控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