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城乡基层疫情防控如何用好中药汤剂?感染后如何有效选择中药方剂?——权威专家解读防疫热点问题

2023-01-06 09:43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题:城乡基层疫情防控如何用好中药汤剂?感染后如何有效选择中药方剂?——权威专家解读防疫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

中医药在我国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发布《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确定适宜的中药方剂,加强中药汤剂使用指导,进一步发挥中药在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的作用。

为何要在城乡基层应用中药汤剂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感染后如何有效选择中药方剂?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急诊科主任齐文升、广东省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大科主任邹旭回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问:为什么要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

齐文升:在疫情防控中,我们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城乡基层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是我们采用“中国式办法”解决我国抗疫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中医药有简便廉验优势。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在医疗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药汤剂具有原料丰富、品种较多、工艺简捷、适用性强的特点,而且具有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辨证论治的优势,能够结合儿童、老人等患者临床特点因人、因地、因时进行治疗。

二是中医药能够扩大群众用药供给。中药汤剂在应对临时性结构性药品供需矛盾、减轻医疗机构就诊压力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同时,中药汤剂在农村也有较好的群众接受度,不同地区能够就地取材,方便快捷。

三是中医药应对奥密克戎毒株仍然有效。当前,奥密克戎毒株成为主要流行株,新冠病毒感染者临床表现呈现新的特点,但从中医角度看,其核心病机为“疫毒外侵”,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仍然属于中医“疫”病范畴,临床特点为兼夹发病,如夹寒、夹热、夹燥、夹瘀、夹虚等。根据南北方的气候特点,结合广大城乡基层实际,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方范例,对基层结合本地证候特点辨证用药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问:新冠病毒感染者早期一般用什么中药协定处方进行治疗?

邹旭:新冠病毒感染者早期一般会伴有发热、咽痛、乏力、干咳、鼻塞、流鼻涕等症状,对此,有很多中医方剂疗效可靠。《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在范例中提出协定处方(大青龙汤合五苓散)作为初步参考。在实际应用中,各地也可选择荆防败毒散、柴葛解肌汤等方剂加减化裁。因为各地区气候、人群特点、资源禀赋、用药习惯都不同,各地可因地制宜,辨证论治,组织专家参照国家提供的范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中药协定处方。

问:南北方地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服用的中药协定处方有什么区别?

齐文升: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属于中医“疫”病范畴。根据当前南北方的气候特点,新冠病毒感染者适合的中药有所不同。在北方地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中药协定处方以加味葛根汤为基础,若头痛身痛明显,可酌加羌活、白芷、川芎;若咽痛明显,可酌加射干、牛蒡子;若咳嗽明显,可酌加杏仁、枇杷叶。

邹旭:在南方地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中药协定处方以加减银翘散为基础,若体温大于38.5℃,可酌加生石膏;若头痛身痛明显,可酌加柴胡、黄芩;若咽痛明显,可酌加射干、玄参;若咳嗽明显,可酌加炙麻黄、浙贝。无论是何种中药协定处方,若在服用中药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可酌加砂仁、木香。老人、儿童及体弱者需酌减剂量。

61dedf7cd4ba3ceec1993198dd20d0c6_1129259031_16729296470241n.jpg

42864b3b5d0ca68f509f225a9811c0c6_1129259031_16729296546731n.jpg

959e5b9be00dcdad1377b344693c648c_1129259031_16729296663921n.jpg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