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家卫健委: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2022-07-12 作者:孙红丽 人民网 责任编辑:吴静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以下简称《要求》),从加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大基层投入和帮扶力度、提高服务效果,以及监测评估等方面,对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提出14条要求。

近年来,各地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步和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对“以基层为重点”重视不够,基层卫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要求》,要持续加大基层卫生健康投入:一是要优化调整卫生健康资金支出结构,持续向城乡基层倾斜。二是将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优先向基层倾斜,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责任。三是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缩小基层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发展“落差”,方便群众就近获得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在稳定基层卫生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方面,《要求》提出,加强县域统筹。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动编制和人员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盘活用好存量编制,重点向基层或边远地区倾斜。

加强绩效工资水平衔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加强评先推优倾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各项评先推优工作中,分配名额数量要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所占比例。

另外,《要求》还提出,加强分级诊疗。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逐年提高基层诊疗量,基层诊疗量占县(区)域诊疗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

关键词:基层卫生,基层医疗,卫健,基层医务人员,推优工作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