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调整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期限、强化监测预警——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详解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2022-06-29 作者:温竞华、顾天成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题:调整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期限、强化监测预警——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详解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新华社记者温竞华、顾天成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8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与第八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相比,第九版防控方案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点,因时因势对风险人员隔离管理、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疫情监测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权威专家对第九版防控方案进行了解读。

优化调整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

第九版防控方案提出,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再进行核酸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王丽萍介绍,研究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株平均潜伏期缩短,多为2至4天,绝大部分能在7天内检出。基于研究结果和国内多地的防控实践,第九版防控方案对疫情相关风险人员的隔离管控时限和方式进行了优化。

“目前国际和国内的流行优势毒株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隔离管理期限的调整并不意味着防控措施的‘宽松’,而是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流行特点对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不会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是精准防控的体现。”王丽萍说。

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此前我国施行两类风险区划定标准,分别是高、中、低风险地区划定标准和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划定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说,第九版防控方案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了衔接对应,整合统一使用高中低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中风险区,之后如果连续3天没有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如果连续7天没有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所在的地区或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九版防控方案还明确规定,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如果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的传播风险较低,密接人员已经及时管控,经研判没有社区传播风险,也可以不划定风险区域。”雷正龙说。

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

王丽萍介绍,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更快、隐匿性更强的特点,第九版防控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监测预警,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以提升常态化监测的敏感性,实现病例的早发现。

具体来看,一是加密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是新增了药品监测要求。当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督促用药人及时开展检测。

三是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

雷正龙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指导各地及时做好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平稳衔接,并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促进第九版防控方案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记者温竞华、顾天成)

关键词: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联控,变异株,感染者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