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以案说法|高价代售、回购收藏品?这些诈骗套路勿轻信
2022-06-13 作者:薄晨棣 人民网 责任编辑:吴静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日前,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人民网整理了涉养老诈骗的相关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以作提醒。

在收藏热的大背景下,收藏品类诈骗渐渐将矛头对准了老年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该院近5年审理的诈骗老年人案件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犯罪分子专门收集老年人的联系方式,研究针对老年人的营销话术,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老物件获利的心理实施诈骗,并形成连环套路,部分老年人甚至被连续、多次诈骗。

编造虚高藏品价格诈骗老年人 骗取钱款400余万

北京一中院通报的一起案件显示,2015年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彭某等人以北京某收藏品公司为平台,通过电话联系若干收藏爱好者,以高价拍卖被害人收藏品为由,把被害人骗至公司,后编造被害人收藏品经专业人员鉴定价值高、有多人欲高价购买收藏品、保证能将收藏品拍卖等虚假事由,根据被害人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随机编造虚高的收藏品价格,并按照编造的价格比例收取拍卖服务费,骗取120余名被害人共计4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各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揭示常见诈骗套路 遇高价代售需谨慎

北京一中院刑二庭法官揭示了收藏品诈骗的常见套路。一是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年人拍卖服务费。此类犯罪以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收藏品或老邮票、纪念章等老物件为由,虚构物品价格,吸引老年人将手中老物件进行拍卖,并收取高昂拍卖服务费。表面上看,犯罪分子也组织了部分拍卖活动,但均未实际成功交易,组织拍卖也只是骗取老年人信任的手段之一。拍卖失败后公司并不退还相关费用,对于要求处理退费的被害人,以调换合同或要求交回合同等方式欺骗被害人,拖延退款。

二是虚构公司收藏品价值,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犯罪分子虚构自己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具有较高价值,并向老年人作出虚假承诺,以短期内商品会增值且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回购为由,吸引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工艺品,骗取老年人钱款。两种套路有时还会合并实施,比如先以高价拍卖老年人手中老物件为由,吸引老年人到公司进行交易,然后再向老年人推销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实施二次诈骗。

法官提醒,遇到高价代售、回购收藏品等情况,要谨慎辨别,切勿轻信。要审慎辨别机构鉴定资质。犯罪分子会以文物收藏品公司包装自己,为公司租赁核心地段的办公场所,并且有较为齐全的人员架构和设施配备等,营造公司正常经营的假象,以骗取客户信任。广大收藏爱好者投资收藏品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公司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等表面现象判断公司经营状况。

此外,理性判断收藏品价值,勿轻信高价代售、回购等承诺。购买文物收藏品时对物品的价格谨慎判断,若自己无法辨别收藏品价值,切勿轻信对方的高价鉴定,更不能因对方所承诺的会高价回购而冲动下单。保存物品鉴定资料、交易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勿轻易将合同原件交给他人,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退货纠纷等,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关键词:套路,老年人,回购,收藏品拍卖,被害人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