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今天生效
2022-02-15 作者:李文杰 李明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静

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今天生效

今天(2月15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该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联系日益紧密,人员流动频繁,跨境婚姻愈来愈多,每年均达两万余件。此前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更不能得到执行,当事人只能通过在另一地重新起诉的方式寻求救济。这不仅在时间、金钱、精力等方面给当事人造成压力,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简称《婚姻家事安排》),经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协商一致,该安排于今天同时在两地正式生效。

《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既能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也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李明)

关键词:判决,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内地与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