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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架起“信息金桥”
2022-01-05 作者:王俊岭 教育 责任编辑:吴静

原标题: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为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架起“信息金桥”(锐财经)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如何解决其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融资问题关乎实体经济的活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作出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近年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了中小微企业融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

“目前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情况,与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公益性原则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画像。强化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三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接入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将获取的信息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

据赵辰昕介绍,近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建成运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即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为基础,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架起一座“信息金桥”。

“信息金桥”的积极作用,从一组数据中可以清晰看出: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约18.73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截至目前,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经与103个地方实现了互联互通,覆盖了273个地方的站点,入驻的金融机构超过2000家,企业超过1380万家;2021年前11个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71%,2018年一季度以来已累计下降2.11个百分点……

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表示,这几年,银保监会鼓励银行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产品和模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下一步将继续指导银行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外贸等重点领域的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加大信息安全保护力度

“随着互联网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应用,信息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大力推动信息共享也是社会各方的普遍诉求和热切期盼。”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说,《方案》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对37项信息逐一明确了共享信息的内容、方式、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不仅注重共享数据规模,而且也注重共享数据质量。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表示,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并不是要推倒重来、搞重复建设,而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运作效率。周民举例说,依托一体化平台网络,打通政府部门与公共事业单位等数据源单位与金融机构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在规范授权的前提下,以接口调用、数据核验以及联合建模等方式,实现数据便捷、高效、安全共享,降低金融机构多头对接数据的时间、人力、技术、资金成本。

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的同时,如何加强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陈洪宛表示,《方案》就规范信息管理使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主体授权和技术支撑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实践中,将通过“落实源头保护”“指定数据用途”“实施分类管理”“强化技术保障和制度规范”等方面加大信息安全保护力度。 (记者 王俊岭)

关键词:方案,信用信息,信息孤岛,企业能力,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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