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缅甸允许使用人民币和缅元直接结算边境贸易
2021-12-15 作者:张东强 车宏亮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仰光12月15日电(记者张东强 车宏亮)缅甸中央银行14日宣布,即日起允许在中缅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和缅元直接进行边境贸易结算。

缅甸央行当天发布公告说,为促进中国和缅甸边境贸易,推动双边货币交易和结算便利化,允许缅甸符合条件的银行为从事边境贸易的进出口商开设人民币账户。

2019年1月,缅甸宣布增加人民币为官方结算货币。今年10月,缅甸宣布允许境内持外币结算牌照、兑换牌照的银行和非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兑换人民币。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