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两高两部印发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
2021-12-09 作者:董博婷、刘硕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题: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两高两部印发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

新华社记者董博婷、刘硕

减刑、假释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刑罚执行效果,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罗智勇表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予以集中整治。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为:减刑、假释案件过于依赖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材料,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少案件审理流于形式,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导致有的案件关键事实未能查清,矛盾和疑点被放过,甚至一些虚假证据得以蒙混过关。

罗智勇介绍,本次出台的意见共20条,从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基本要求、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程序机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及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

意见提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全面审查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材料,既要注重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同时也要注重审查罪犯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定,切实防止将考核分数作为减刑、假释的唯一依据。

意见强调,坚持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既要注重审查罪犯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的表现,也要注重审查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的表现,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

在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方面,意见提出,应当认真审查罪犯的考核分数的来源及其合理性;对于罪犯的认罪悔罪书、自我鉴定等自书材料,要结合罪犯的文化程度认真进行审查。在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的审查方面,意见强调,对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应当注重审查罪犯是否具备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专业能力和条件;“较大贡献”或者“重大贡献”,是指对国家、社会具有积极影响,而非仅对个别人员、单位有贡献和帮助。

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容易流于形式等问题,意见在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有效行使庭外调查核实权、强化审判组织职能作用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围绕罪犯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等,认真进行法庭调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并充分发表意见。

此外,意见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权力运行,提出着力构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有机融合的全方位制约监督体系。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在减刑、假释工作中坚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公正、高效开展。

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意见要求,依法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完善相关程序,健全配套机制,并且要加强保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适应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需要。


关键词:减刑,假释,罪犯劳动改造,派员出庭,庭审功能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