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民生直通车|“小口罩”关系大民生,这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何新变化?
2021-12-08 作者:赵文君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小口罩”关系大民生。口罩的质量关系着百姓身体健康。今年以来,口罩抽检合格率有哪些新变化?打击非法制售口罩有哪些新举措?市场监管总局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关于口罩抽检、质量安全标准等权威信息。

抽查不合格率明显下降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21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2020年出现明显下降。口罩质量稳步提升的背后,是监管力度加大从严。

针对口罩质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筑牢百姓健康第一道防线。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刘敏介绍,聚焦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关系疫情防护安全的产品指标,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实现生产企业“应抽尽抽”,抽查全覆盖。特别是加大了对新设、转产企业等口罩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力度,做到“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抽样后第一时间开展检验,检验完成后第一时间出具检验报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口罩分为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张琪介绍,根据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反馈,2020年医用口罩产品投诉件为5060件(平均每月422件),2021年上半年为245件(平均每月41件),医用口罩质量状况持续向好。

“加强排查口罩质量风险隐患,加强问题口罩处理。”刘敏说,重点关注企业熔喷布等关键原材料进货验收、口罩出厂检验等质量管控情况及口罩标签标注和执行标准情况,一旦发现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预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流入市场。

这几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于军介绍,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口罩产品质量,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产品,查处一批违法大案要案,解决一批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在开展口罩执法检查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这几类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和过期失效产品、以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介绍,在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中,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4.57万起,罚没款7.12亿元,涉案货值5.8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33起。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检查并帮扶防疫用品企业1.76万家,立案调查涉嫌违法案件375起,罚没款3500余万元。

未来三年将提升个体防护装备标准

我国已经正式实施KN95系列口罩强制性国家标准最新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介绍,新标准对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核心技术指标呼吸阻力、呼气阀气密性、视野、实用性能等进行了修改与完善,显著提升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类呼吸防护产品的标准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标准保持协调一致,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应用需要,充分体现了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兜底红线意识。此外,组织新版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比对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国防护口罩出口企业。

陈洪俊说,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未来三年,我国将集中推出一批个体防护装备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

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挥政府部门品牌建设职能作用,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目前,全国已开展培育5个口罩产业集聚示范区,助推59个口罩品牌,培育227个口罩领跑企业,帮扶1391个小微企业提升质量。(记者赵文君)

关键词:小口罩,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个体防护,实用性能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