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儿童也能打了!多地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2021-10-26 作者:张依琳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26日电 (张依琳)未成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一直受到广泛关注。近期,多地已开启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儿童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多地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22.4亿剂次,完成全程接种的人数超10.6亿人。

从7月下旬开始,多地陆续启动12-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近期,不少地方已经开始部署12岁以下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例如,25日,湖北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在持续做好12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湖北省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海南省卫健委也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海南省10月24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除此之外,浙江省衢州市、金华市,湖南省株洲市、益阳市、常德市等地区也在近期发布通知,明确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儿童的新冠病毒疫苗怎么打?

——3-11岁人群去哪接种?

多地要求,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可以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以按照学校的通知安排参加学生专场接种。

例如,海南省提出,在校在园学生由主管部门与学校通知,到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中接种,或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浙江省衢州市等地明确,非在校在园人群由个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

——3-11岁人群接种哪种疫苗?

根据各地介绍,目前国家仅批准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用于3-11岁人群接种。

接种费用方面,湖北省明确表示,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居民免费政策,所接种的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2剂次,每剂间隔3周。

湖南常德、永州也明确提出,从10月24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

——3-11岁人群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目前多地提出的要求,3-11岁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携带预防接种证,湖南、湖北等部分地区还明确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多地明确,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

同时,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还特别提出,对于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儿童,可在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儿童接种疫苗安全吗?

针对公众关心的不良反应问题,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此前回应称,根据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分析,儿童和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高于18岁以上的成人。

近日各地发布的消息也提示,根据已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在3-17岁人群中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儿童组(3岁-17岁)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和18岁的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和成年人是一样的,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完)

关键词:新冠,疫苗接种,接种疫苗,儿童学习,儿童和青少年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