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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 四分之一陆域国土面积纳入红线
2021-07-07 作者:阮煜琳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中国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25%。

中新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25%。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对于国土空间开发具有重要的底线作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这几年,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大活动和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崔书红说,中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稳步建立。目前,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25%,覆盖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覆盖了全国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键区域。

生态环境部表示,要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调查、监测、评估和考核等监管制度,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完)

关键词:红线面积,生态功能区,陆域,生态文明,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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