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广州:7月5日起乘坐公共汽车无需测体温
2021-07-05 作者:郑澍 赵菁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根据广州发布的疫情防控第23号通告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7月5日早班车起,在广州市乘坐公共汽车无需进行体温检测,但对进入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乘客进站时仍需检测体温。

根据广州发布的疫情防控第23号通告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7月5日早班车起,在广州市乘坐公共汽车无需进行体温检测,但对进入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乘客进站时仍需检测体温。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乘客,要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交谈。同时,优先采用手机乘车码或移动支付等非接触方式付费并妥善保留乘车信息,以备查询。(总台记者 郑澍 赵菁)

关键词:乘坐,测体温,乘客,公共汽车,客运场站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