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乡村居住条件将有大变化
2021-06-23 作者:王俊岭 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日前,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作了部署。

住建部等3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乡村居住条件将有大变化

日前,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作了部署。

《意见》强调,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于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补齐村庄建设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房的设计建造水平亟待提高,村庄建设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迫切需要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我国农房和村庄建设因严寒与酷暑地区的不同、干旱与丰雨地区的不同、山区与平原地区的不同、农林牧地区的不同,既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也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底线要求。对此,《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长期以来,乡村的农房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农房主要依靠农户自建,大多农房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不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也会造成农户经济损失。同时,很多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不足,不少农房还缺乏足够的卫生条件,不利于公共卫生的维护。”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小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小云表示,《意见》对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城乡均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多措并举改善居住条件

在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董学村村民苏彦军家,小院红砖铺地,十多盆花草娇嫩欲滴、长势正旺。“浇花用的水都是我们餐厨、洗浴产生的废水。这些废水经过处置后,不仅能浇花,还用来冲厕、洒扫。”苏彦军说,自从家里安上污水处置系统,污水废水都能收集起来再利用。

截至目前,河北全省新增完成覆盖398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建设覆盖3247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

改善乡村居住条件还有哪些重点工作呢?《意见》给出了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1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在新建农房方面,要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在保护生态方面,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脉络,注重与自然和农业景观搭配互动,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顺应地形地貌;在设计建造方面,要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促进节能减排;在提升村容村貌方面,要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构建“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的自然景观,营造“莺儿啼、燕儿舞、蝶儿忙”的乡村生境;在垃圾分类方面,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

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在改善乡村居住条件方面,各地都已经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

在山西乡宁,干部、群众、志愿者齐上阵,清运车、洒水车、装载车等机器全出动,“治乱创美”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江西婺源,民宿产业蓬勃发展,民宿总数超过900家,涌现出“九思堂”“厚塘庄园”“花田溪”“天净沙”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乡村民宿品牌;在河南孟州,许多村庄按照“一宅变多园”模式,将农村空心院和闲置宅基地,改建成文化广场、农村幸福院、小游园,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是改善乡村居住条件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从观念上摒弃‘农村住房可以差一点’的偏见,全面提升乡村住房和乡村建设的基础设施水平;另一方面,乡村无论从住房还是生产生活环境上都不同于城市,乡村建设应该把乡愁、农耕文化留在乡村,不能单纯追求和城市一模一样。”李小云说。

在李小云看来,乡村拥有新功能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趋势,乡村建设需要适应这样的乡村发展规律。《意见》的出台,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住建部等部门表示,各地要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经济条件、文化传承、村庄类型等要素,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村庄开展试点,为当地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供实际案例参考,不断提高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记者 王俊岭)

关键词:乡村建设,居住条件,意见,农房,居住品质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