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受肉毒杆菌污染中国乳企是受害者 可索赔恒天然

2013-08-07 07:22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8月5日,福州一超市洋奶粉因“多美滋”事件后暂无人问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4家进口了可能受肉毒杆菌污染的恒天然产品的企业名单,“多美滋”奶粉位列其中。“进口了受肉毒杆菌污染的乳清蛋白粉的中国乳企作为受害者,当然可以向恒天然提出索赔。

中新网8月7日电(财经频道 曾会生) 日前,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38吨乳清蛋白粉查出肉毒杆菌,由于进口恒天然提供的原材料,数家中国企业的产品可能受到污染。当前,这些企业已经发表声明召回相关产品。专家表示,产品受污染的中国乳企是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和买卖合同向恒天然索赔;不管对于中国消费者还是进口乳企,恒天然作为最终责任者必须承担责任。

8月2日恒天然集团声明,新西兰本地一家工厂去年5月生产的3批次、共38吨浓缩乳清蛋白中含有肉毒杆菌。当天对包括4家中国企业在内的8家客户发出提醒。这4家企业是: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公司和杭州娃哈哈进出口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公司,多美滋婴幼儿食品公司。5日,雅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也承认2个批次婴幼儿奶粉可能受到污染。

8月5日,恒天然集团CEO西奥?史毕根斯(Theo Spierings)在京召开发布会向中国消费者道歉,表示10%的产品已经召回,90%的产品已经找到去向。目前,所有涉事企业均已经对受污染产品进行召回,但除了产品召回外,还没有中国企业向原料供应商恒天然索赔的消息。

“签订合同到时候要求产品是安全和合格的,现在出了问题,责任完全在恒天然。既然恒天然已经承认其产品有质量缺陷,中国进口乳企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向恒天然主张权利和索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如果消费者向中国乳企要求赔偿的,中国乳企可以向恒天然追偿,因为它是始作俑者。他认为,对于没有损害的消费者,适用《中国合同法》96条的“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受到实际损害和潜在损害的消费者,必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进口了受肉毒杆菌污染的乳清蛋白粉的中国乳企作为受害者,当然可以向恒天然提出索赔。这种纠纷解决的难度不大,属于一般性的国际贸易纠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金柏松叶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一方面是,现在受污染的产品都下架了,企业现在不能再卖这些产品,要退回给恒天然;另外,如果消费者吃了这些奶制品有问题,向中国乳企索赔的话,这些企业也要向恒天然索赔;第三,这些公司本身受到的损失也要向恒天然索赔。

金柏松认为,这些企业可以在中国的法院起诉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因为这些受害者发生在中国境内。刘俊海分析,如果进行索赔或是诉讼,是在中国还是在新西兰,要看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按照履行地原则,中国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恒天然集团在国际上是一个奶制品原料大供应商,其供应量、产品质量和销售信用都比较好,下游企业可能会有“得罪不起”的心理。据了解,我国是新西兰乳制品最大的出口市场,我国80%的进口奶粉来自新西兰,其中一半来自于恒天然,基本上所有大的乳企都是它的客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多大、多了不起的公司都是一样。”金柏松表示,国际贸易讲究规则,企业承诺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检查结果是不合格不安全的,就应该按契约和规则承担责任或接受法律的惩罚。刘俊海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中国乳企的索赔要求没有数额限制,按照违约责任和合同约定,损失多少,恒天然就要赔偿多少。(中新网财经频道)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恒天然 肉毒杆菌 污染 中国法院 索赔要求 财经频道 多美滋 蛋白粉 中国合同法 合同约定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