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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古迹 “每次来都发现情况比上次更好些”
2021-11-10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吴静

“每次来都发现情况比上次更好些”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谢琨带领部门干警,再次来到明代周悼王墓和臧氏家庙查看文物保护工作整改进展,正好遇到文保部门安排的3名管理员在对周悼王墓墓葬、石像进行例行巡查。看到周悼王墓周边区域已用栏网围护起来,周边环境经过整治也已焕然一新,谢琨欣慰地笑了,对身边同事说:“你们看,这就是公益诉讼工作的意义所在啊。”

时间回到2020年4月,二七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排查媒体报道线索时,发现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坟上村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明代周悼王墓、臧氏家庙处于杂草丛生、无人管护的状态,可能造成文物资源损毁。检察官现场勘查确认,周悼王墓杂草丛生,若干明代石造像在地上无序堆放,部分已埋入或半埋入土壤,几乎湮没于荒草中。而距周悼王墓100米远的臧氏家庙因无人看管已年久失修,部分瓦片掉落,墙面所覆白灰脱落,露出土坯砖结构,存在倒塌和损毁风险。

针对发现的问题,二七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协同技术科、法警大队固定证据,同时联系有关负责单位,依据文物保护法及《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认定文物保护部门和当地政府存在未充分履行职能的情况,应依法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对文物进行保护。

2020年6月,二七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内容包括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养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悼王墓和臧氏家庙,确保文物安全;相关单位应相互协调,共同探索周悼王墓和臧氏家庙的可持续保护和科学利用方式,发挥文物的文化宣传教育功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文物保护部门和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当地政府责成坟上村将石马等石造像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并用栏网对文物进行围护,再由当地指定专门人员开展持续巡查,确保文物安全。文物保护部门已申请专项资金15万元,启动了臧氏家庙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正研究制定保护长效机制。目前,周悼王墓生态遗址文化公园规划建设、臧氏家庙修缮方案编制、臧氏家庙区域规划建设街区等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从发现线索至今,调查取证、沟通协调、定期回访,检察院通往周悼王墓、臧氏家庙的路,谢琨已不记得走过多少遍,文物的安全和未来是他心头的牵挂。“定期回访是持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方式,我每次回访都感觉动力十足,因为每次来都发现情况比上次更好一些。”谈及持续跟进监督,谢琨感慨万千。

今年6月,在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办的“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评比中,该案获评“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明代周悼王墓、臧氏家庙将得到可持续的保护,未来必能充分发挥文物的教育引导功能,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想到这些,谢琨充满期待。

关键词:臧氏,公益诉讼,家庙,古迹,文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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