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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 下月全面推行
2021-10-15 作者:姜辉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黑龙江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相关情况。“目前,我们已经正式启动了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计划11月上旬全面推开”。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在发布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中新网哈尔滨10月15日电(记者 姜辉)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全面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目前已正式启动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计划11月上旬全面推开。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有关决策部署,经黑龙江省政府和司法部同意,黑龙江省开展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工作。

“目前,我们已经正式启动了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计划11月上旬全面推开”。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宏表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助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黑龙江省司法厅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三大系统确定为电子行政执法证首发单位,下周内将为上述3家省级单位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其他领域的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也在有序、快速推进。“考虑到个别偏远地区手机网络信号弱,可能会影响电子行政执法证使用效果,为了满足这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需求,我们将根据实际需要为相关执法人员提供实体执法证”。

陈宏介绍说,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具有实时动态数据特性,既是执法人员身份和资格的证明,也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的重要抓手,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执法人员一旦在非辖区范围内执法,电子行政执法证将出现红码,显示“跨区执法”。各部门需要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时,需要牵头部门通过电子执法证APP向平台上传执法文件、执法范围、执法人员等信息,经管理平台将为相关人员开通联合执法证,并同时备案有关执法信息。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的时间及地点信息在上传管理平台的同时,也会记录在电子执法证“我的出示记录”版块,在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数据统计分析提供保障的同时,为各执法单位统计分析和自我改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实际工作中,因各执法单位内部岗位调整、人员入职等原因,需要不定期更新行政执法证件。如果制作实体证件,不仅换证的时效性较低,还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而电子行政执法证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各单位相关信息通过本单位管理账号上传后,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即可更新证件信息,实现了提升效率、降低时间和资金成本。此外,在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时,管理平台直接停止证件使用功能,也省去了通过媒体公示证件失效等步骤。(完)

关键词:电子,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黑龙江省委,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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