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于子茹)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建设,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为5A级,且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国有景区为重点,降低偏高门票价格,并积极推动4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降价。 近日,多地出台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9月底前,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将降低。在“十一”假期到来之前,全国一批5A级景区的门票价格有望降价。 多地出台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方案 目前,陕西、江苏、山西、湖南、山东、青海、湖北、安徽等地已出台国有景区降价的具体方案或计划,多数景区降幅可达10%—30%。 比如,安徽省发布的《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降低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山西省发改委此前也宣布,将其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统一降价15%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19年底。 贵州省发改委印发的《贵州省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实施方案》显示,将在9月底前公布第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降价名单,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10月底前公布一批降价景区名单;11月底前,将汇总各地降价工作情况,对全省景区降价工作进行总结,将工作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向社会统一公布贵州省国有景区降价名单。 湖北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降低重点国有景区票价,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降低5A级景区门票价格;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降低4A级景区门票价格工作。 北京市发改委明确要求各区制定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的方案,在9月15日前汇总降价情况,纠正不合理的收支。 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大幅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降低旅游线路产品成本的任务。 157个景区门票已降价 《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还要求通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剥离门票“额外负担”等措施,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偏高的门票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截至8月29日,全国已有157个景区出台了门票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十一”黄金周前,还有157个景区将出台措施降低门票价格或免费开放。 记者了解到,这314个已经或即将采取降价措施的景区中,有5A级景区121个、4A级景区155个;其中实行免费开放的景区30个、降价幅度在30%以上的景区29个、降幅达20%至30%的景区有48个。 其中,在已经明确降价措施的景区中,扬州瘦西湖旺季票价从150元降至100元,青岛崂山旺季票价从245元降至180元,陕西华山风景名胜区旺季门票价格由180元降为160元,新疆喀纳斯、白哈巴、禾木通票旺季票价从295元降至195元,湖北黄鹤楼景区门票价格从80元下调至70元,曲阜“三孔”景区联票价格由150元降为140元。 青岛市唯一的5A级风景名胜区崂山推出“一票制”门票,旺季价格为每人180元,3日内有效,相比原先降幅26.5%;山西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将统一降价15%;从今年9月1日起,神农架生态旅游区内“六大景区”门票全面降价,其中天燕景区的门票价格降幅最高,达25%。 部分网红景点限流 一些景区因为网络视频平台而迅速走红,吸引了不少人慕名前往。一些网红景点因为游客量太大不得不限流。 例如,茶卡盐湖景区从今年7月15日起,每日限流5万人次,并开通网络门票预售工作。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雪山冰川公园也于5月22日宣布,即日起把每天允许入园的游客量控制在1万人,以保护冰川资源、确保索道设备安全运行和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
相关阅读:
- [ 09-05]景区不应再依赖“门票经济”
- [ 09-05]武夷山景区推出旅游“大礼包” 大学新生可1分钱购票
- [ 09-04]三坊七巷景区联票降价 新增3处免费开放景点
- [ 09-04]福州三坊七巷景区景点联票价格下调 部分景点免费开放
- [ 09-03]永泰云顶获评“全国十佳避暑景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