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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扶持

2025-04-11 15:45 作者:朱高祥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11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

据介绍,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妇女。方案聚焦农村留守妇女中的低收入妇女、重病妇女、残疾妇女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妇女等困难群体,聚焦该群体在就业增收、权益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对加强精准关爱帮扶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提出,大力开发适合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新兴产业培训、特色手工艺培训项目,不断提升其参训机会和就业创业能力。鼓励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基地+农户”、“直播带货”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业、特色养殖、家庭手工业,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实现“家门口”劳动增收;积极开发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岗位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从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关爱服务等社会工作。

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或家庭按规定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视情及时予以救助帮扶。同时,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的公益活动和公益项目,对劳动能力弱、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及其家庭给予帮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留守妇女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有需求的残疾留守妇女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方案提出,加强权益维护保障,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健康服务力度,对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方案还提出,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充分肯定农村留守妇女的付出和价值,防止出现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歧视和家庭暴力行为。

关键词:留守儿童,妇女,困难群体,创业能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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