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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通报烟花爆竹零售店燃爆事件调查情况

2026-03-27 15:26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长沙3月27日电(记者谢奔)3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联合调查组就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11月30日7时44分,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造成3人受伤,零售店经营者彭某勇在网络发布喝农药视频,并举报多名公职人员,引发社会关注。通报称,经公安部门侦查和调查,认定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系彭某勇所为,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彭某勇自2019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303.7万元,2025年12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自2025年8月开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通报显示,2025年11月,郴州市城管局经过相关程序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勇鑫烟花零售店在该区域),明确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相关部门对市中心城区新划定禁燃区内须退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了上门宣讲政策、协调批发公司原价回购、禁燃区外异地选址重新依规申办等工作。勇鑫烟花零售店经营期限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事发时,该门店实地存货货款约8万元,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针对彭某勇在微信群反映的郴州市、北湖区有关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全面调查核实,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履行责任不到位的13名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

通报称,对此,郴州市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持以案为鉴,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和善后工作,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压实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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