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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代表:治霾须联防联控 污染源六月完成解析

2014-03-05 07:2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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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一洗昨日雾霾,北京迎来了蓝天。

“今天见到几位同行,都十分关注治理雾霾,大家都在探讨一个问题:如何出台更具针对性、更有效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总经理毕建国认为,污染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治霾不能急功近利,要从源头抓起,对症下药,但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据了解,北京、天津和石家庄三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空气和水是流动的,谁都很难独善其身,只有开展区域合作,联防联控,才能有效应对。”

谈到雾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包景岭说,“同雾霾,共命运”已成为当前京津冀地区不可回避的现实。正因此,区域联防联控成了应对雾霾的不二选择。包景岭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认为在雾霾防治上三地完全可以信息资源共享,对症下药,“各地大气污染物构成比例的差异原因在于污染源不同,三地充分合作,可以通过联动协调为各地个性化的大气治理方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的建立,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认为,雾霾的出现,令各地政府认识到区域协同的重要性,有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以联手治霾为契机,形成倒逼机制,大力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统筹区域环境容量,统筹科技资源配置,健全利益决策和协调机制,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有效激励机制,使京津冀实现绿色高效发展。

【政策背景】

2013年6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将“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为单独一条措施列出,进一步明确了区域联防联控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地位。作为“国十条”的配套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防治机动车污染;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2013年10月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北京实质性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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