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7月起,你的住房公积金可能有变化!
2021-07-01 作者:李金磊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迎来新调整。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1日电(记者 李金磊)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迎来新调整。

多地从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更新缴存基数上下限。你的住房公积金可能迎来变化。

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所以,7月1日起又到了新一轮的调整周期。

多地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其中,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公布通知称,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1年调整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发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如果你的2020年个人月平均工资上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么在调整为新的缴存基数后,你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会变多,工资条也会发生变化。

举个例子

如果2019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2020年涨到6000元,缴存比例维持12%,在调整缴存基数后,每月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将从1200元提升为1440元,增加了240元。

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确定

住房公积金不是你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是有上下限的。上限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而下限,多地明确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布,多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迎来上涨。

比如,深圳明确,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西安明确,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4829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郑州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6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68元。按照郑州市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缴存比例也有上下限,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怎么查询缴存基数是否已调整?

从7月起,不少单位会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如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调整了呢?

查询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在线查询,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APP,登录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即可查询。或者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应用查询,也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电话查询。也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查询。当然,还可以跟单位的经办人员咨询确认。

你现在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多少?(完)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宝,公积金缴存比例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