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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要退独生待遇?需人社厅、计生委明确

2014-04-11 07:44:26 何颖思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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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退回多休产假和生育津贴目前暂无定论 需省人社厅、计生委明确

单独二孩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前享受的独生待遇还要不要“退回”?单独二孩放开后有关二孩生育保险待遇问题成了热点。昨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符合政策的二胎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但之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是否要退回,则还有待省人社部门和计生部门明确。

二胎能用生育保险吗?

“一胎享受了生育保险,但是目前暂停了社保缴纳,现在打算要生二胎,如果我续保,二胎能使用生育保险吗?”近日,潘小姐在网上向省人社厅咨询。

省人社厅答复,《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在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也有对政策内二胎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回应,指购买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

独生子女待遇要退回吗?

但昨日有媒体报道,指申请单独二孩生育保险待遇时,被要求把之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回。之前按政策享受的35天的独生子女生育津贴要退回,连多休的35天产假也要扣掉?

对此,广州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才收到类似问题的反馈,到底“单独”生下二孩后,头胎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还算不算、应不应该追溯,这些问题还需要计生部门和上级部门明确,再给出一个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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