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三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允许基层开具最长12周用药长处方

2026-03-17 09:01 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陈曦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为核心,通过医保支付、价格管理、药品保障等政策创新,构建起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完整政策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出总额统筹打包,实现县域内门诊、住院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全域覆盖,推动县域医疗资源一体化整合。结余留用资金加大向基层倾斜,倒逼医共体将资源和服务下沉。加强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动,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从制度上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做好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允许基层为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且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让基层医生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诊疗方案。

《指导意见》指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这一系列举措,既从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又大幅提升就医便捷性。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将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将大大缓解基层“缺药少药”的难题。

(总台央视记者 文永毅 龙晓勤)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