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版佩戴口罩指引

2023-04-13 09:41 作者:顾天成 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静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针对哪些情形或场景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或可不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为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作出权威指引。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还在不断变异,我国仍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前五版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新版佩戴口罩指引。

根据指引,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包括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情形、处于感染风险较高的情形或场景和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

部分公众关心哪些情况属于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指引明确例如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防范将疫情输入相关重点机构。

指引还明确,在感染风险较低、感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感染风险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对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形或场景,可不佩戴口罩。例如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或人员进行运动时。

国家疾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修订完善。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结合疫情情况,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记者顾天成)

关键词:口罩,联控,佩戴,印发,感染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