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9-11-28 16:1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检方指控,2010年2月至2017年4月,刘元成本人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3.986569万元。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9.7430万元。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元成利用担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以及利用担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案件诉讼、服装定制、房屋租赁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2月至2017年4月,本人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3.986569万元。 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元成利用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诉讼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9.743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元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元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山东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派员指导,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刘元成简历 刘元成,男,1956年7月生,汉族,山东新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庭长等职,2001年3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8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1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2016年11月退休。 |
相关阅读:
- [11-27] 安徽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原纪委书记张俊涉嫌受贿被逮捕
- [11-26] 西安交大原副校长张汉荣受审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 [11-21]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赵洪顺被控受贿超九千万
- [11-18] 涉嫌受贿3.38亿元 海南农垦原董事长杨思涛被提起公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