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一财政所长贪污、挪用公款1000余万被起诉
2019-11-26 11:10:19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湖北省仙桃市一财政所长贪污、挪用公款1000余万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 蒋长顺 通讯员 刘堃 李勇) 近日,由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干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程文贪污、挪用公款案在仙桃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本雄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据查,被告人程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党纪国法,贪污公款人民币314.5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735万元。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仔细阅卷,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程文也在其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将择期宣判。 |
相关阅读:
- [10-25]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等 一审获刑16年
- [10-21] 女子举报前男友父子贪污后 涉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 [09-06]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景文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 [08-26] 检方对田忠宝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