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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民房被以危房之名强拆 法院判住建局违法

2016-06-14 19:34:21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长春6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由于各省市集中进行城市规划升级、旧房改造等,房屋征收拆迁已成常态,拆迁引发的纠纷也不少见。今年4月份,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就发生了一起强制拆除房屋的事件。九台街道办事处主动申请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危房鉴定,鉴定之后,九台区政府以紧急避险的名义,强制拆除了市民王广发一家的五栋平房。王广发认为,九台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说:“你要拆我的房,要么异地重建,要么给我经济补偿,国家也有这个规定,房屋有所有权证,工厂是经过工商批准,税务登记,而且也照章纳税。没给我落实补偿协议,也没给我一分钱补偿的前提下。又没和我协商,也没通知我,就突然地把我的五栋房屋都给拆除了。”

王广发说,早在2013年,他们一家所有的五栋平房,就被政府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之内。但今年4月下旬,九台区多个政府部门,拿着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的三份D级危房鉴定报告,将自家的五栋平房全部拆除。王广发认为,这次由政府发起的所谓危房鉴定,有多处违法。

他表示说:“有三处你避险强拆,你有鉴定书,暂且不论鉴定正确与否,毕竟还有个手续,那两处房屋,以什么法律根据给我拆了?国家的危险房屋管理办法里,进行危房鉴定,首先得有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申请进行危房鉴定,但是我们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在鉴定报告中,有是否是棚改项目一栏,鉴定报告标注否,实际上,房屋所处位置是进行棚改项目改造,才征收的土地房屋,所以他为了隐瞒事实真相,标注不是棚改项目,进行作假。”

对此,作出危房鉴定报告的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相关人员坦承,如果房屋已经被列入征收范围,一般是不作危房鉴定的,但这个事件,是由于九台街道办的申请,而且,房屋是否为棚改项目,也是由九台街道办提供材料。工作人员表示,“是不是棚改项目是政府的事儿,和鉴定中心无关,不是我们定的事儿,我们哪能知道它是不是棚改项目。”

被强拆的房主王广发将实施强拆的九台区住建局告上法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由九台区相关政府部门发起的,针对王广发一家的五栋平房进行的危房鉴定,多处程序违法;另外,这五栋房产已经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因此应当由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后,按照征收程序予以拆除。九台区住建局对房屋作出的紧急避险决定,不符合正当程序,应被撤销。

但是,王广发的女儿王兴表示,从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到房子被强拆,九台区政府方面没有就征收政策作过任何解释,也没有与被征收对象做过任何补偿事宜的沟通。

王兴说:“从来没有说要来征收房屋了,九台有什么政策,把册子拿出来给你看,你们家适合哪条哪款,你有多少面积啊。一次都没谈过,从征收一直到被拆房,都没说过,给你什么,你家有啥条件,能达到你家什么条件,一次都没说过,他们都没跟我们谈过。然后说你们是钉子户,你都没拿出来条条框框,钉子户咋来的?”

王广发说,法院判是判了,但如今,自家的五栋房子,已经被夷为平地,而法律所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临时安置等措施,一概没有说法。对于王广发所反映的问题,半个小时前,九台区政府方面向中国之声作出解释:在征收政策宣讲及补偿问题上,一直都在与王广发一家做积极宣讲与沟通。

至于鉴定三处危房,实际强拆五处房产,九台区住建局方面表示,另两处房产,是依据区国土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经法院裁定后,依法强拆的。九台区住建局方面称,在危房鉴定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程序违法的地方。目前,也正在与被拆迁户积极商谈拆迁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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