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应做到“能约尽约”

2020-12-28 06:45:03 作者:余俊杰、周文冲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余俊杰、周文冲)记者2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处获悉,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将至,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助力文旅市场恢复和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各地文旅部门要开发一批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商品,组织开展“文化迎春、艺术为民”“非遗过大年”等服务基层活动,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

通知要求各地指导景区、酒店、交通等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

通知明确,双节期间,各地要加强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维护在线旅游市场秩序。

通知还要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应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景区方面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旅游饭店严格把控食品来源,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此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索道、缆车等设备及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将指导各地加强应急值班,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01”旅游投诉热线等投诉渠道,努力提升文化活动质量和旅游游览体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