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关荣涉黑“保护伞”系列案件一审宣判
2019-12-30 16:37: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0日下午,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等9家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涉虞关荣案“保护伞”26件26名公职人员一审公开宣判。该系列案之前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金华市9家基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至22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9家法院的判决显示,该系列案件中的26名被告人分别收受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分别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各被告人均认罪悔罪,绝大多数被告人均退清赃款。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判决。 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巡视员被告人朱伟静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被告人汪银海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被告人应国洪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常委、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被告人凌军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杭州市东郊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副调研员被告人钱妙法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被告人王慎非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原调研员、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原党组副书记、总指挥被告人来国炎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调研员被告人周金英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原党工委书记被告人徐杰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对杭州市滨江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陈斌、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法制大队原教导员陈轶洲等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公开宣判。 |
相关阅读:
- [12-26] 厦门市首例侵犯法官检察官权益案件宣判
- [12-26] 开设赌场赚钱豢养组织成员 5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 [12-25] 湖南岳阳宣判一起非法制售党政读物类图书案 12人获刑
- [12-25] 大田:首起骗购外汇案一审宣判 骗购外汇近亿美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